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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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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7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和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连续停牌,并于当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58)。2015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披露了《关于与福建省福能武夷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签订<关于合作设立福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的公告》(2015-060)和《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2015-062),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复牌。目前,前述事项及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有序推进。

 2、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公司书面问询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经控股股东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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