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曲轴 编号:2015-028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7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公司控股股东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15年7月13日起的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3,800万元。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前,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16,000,000股,持股比例为38.61%。

 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5日期间,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3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9%,未超过公司总股本2%。

 本次累计增持金额为3803.89万元,已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后,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18,739,800股,持股比例为39.10%。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曲轴 编号:2015-029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简称:“天润曲轴”,证券代码:“002283”)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未发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5、针对前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2015年7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6、2015年7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7、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自2015年7月13日至7月15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39,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

 8、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0%-30%。截至目前,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