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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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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5-06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富安娜;证券代码:002327)已连续二个交易日(2015年07月14日- 07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2015年07月0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董事何雪晴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台建树先生拟计划将于公司股票复牌后五个交易日内实施增持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合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23,284.27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此增持计划的进展,并将及时进行后续公告。

 (二)公司于2015年07月14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03元/股的条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六)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七)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的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八)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2015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对2015年01-0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预计2015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 15,756.26 万元—18,907.51万元,与2014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 0% 至 2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年01-0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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