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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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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神火股份,证券代码:000933)自2015 年7 月6 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一、 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集团”)就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探矿权(以下简称“高家庄煤矿探矿权”)转让纠纷提请仲裁事宜已组庭并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潞安集团就其反申请提供了证据,为保证仲裁事项依法有序推进,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广泛收集了《合同法》、《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探矿权转让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就潞安集团提出的反申请事项组织法律、地质、采矿等方面的专业人士进行了专题研讨,形成专业意见如下:1.公司所拥有的高家庄煤矿探矿权没有瑕疵,也不欠缴资源价款;2. 合同未生效并不导致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3.成立未生效的合同需要按《合同法》和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上述意见及相关证据已以《答辩书》的形式提交给北京仲裁委员会,请求北京仲裁委依法驳回潞安集团的申请。

 因本案尚未裁决,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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