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股票(证券简称:唐人神,证券代码:002567)2015年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股票复牌公告》、《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二)鉴于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积极主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相关维护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于2015年7月6日披露了《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声明公告》。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四)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及控股股东于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与广东大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所涉及的风险,公司已于2015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中详细披露,关于本次协议的签署,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本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合作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