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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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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6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15年7月14日、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近期经营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和爱康科技有关的重大事项;

 4、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9),公司正在筹划剥离制造业资产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等事宜,目前相关资产评估工作未完全结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宜;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背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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