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龙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信管理”)管理的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信投资”)、董事长王建乔通知,龙信投资、王建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股东: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卧龙控股持有龙信管理80%股权;龙信管理为龙信投资的合伙企业管理人),现持有76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9%
增持时间及方式:2015年7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
增持数量、比例及金额:76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9%;增持金额为9,961,448元;
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进行增持股份;
增持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二)增持股东:王建乔,现持有3,701,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增持时间及方式:2015年7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
增持数量及金额:100,000股,增持金额为130.20万元;
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3,601,172股,占公司总股本0.32%;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进行增持股份;
增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未来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持续关注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