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15年7月
13日、7月14日和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和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除正在推进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详见2014年11月28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十二个月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的股份外(详见公司201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公开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