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7 月15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知,其已开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票增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已初步完成增持公司股票合计200.844万元,现将其本次初步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
3、增持人、增持时间及增持股份数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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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人员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