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A股市场连续暴跌,公司股价大幅下挫的背景下,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筹划并披露了维护公司股价方案,以此维护公司股价、提振投资者信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方案暨复牌的公告》、《 关于公司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接到全体董监高通知,前述人员均于当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方式购入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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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全体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全体董监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购入公司股票,并承诺:在购入期间及购入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长韦振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购入前,韦振宇先生持有深圳德泽世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94.44%股权,并通过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2,687,000股股票,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
公司董事罗向涛先生、副总经理张驰先生为韦振宇先生一致行动人,本次购入股票后,韦振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公司股票72,92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
本次全体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独立董事雷达先生通过其配偶的证券账户购入了6,000股。
5、公司将关注本次全体董监高人员购入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进展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