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自查的相关情况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核实,除公司已对外公告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其他涉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对外披露事项外,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