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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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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8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4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通知,获悉豫联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2014年6月17日,豫联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66,666,625股(限售流通股146,666,625股,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支行(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4-065号公告)。

 2015年7月13日,豫联集团将上述股份166,666,6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57%)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二、2015年7月13日,豫联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融资,66,666,625股(限售流通股46,666,625股,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用于融资,本次质押股数合计106,666,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以上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5年7月1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目前豫联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866,538,86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7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05,626,62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26%。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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