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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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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5—05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1.因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4年 11 月 4 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随后于2014年11月11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彭海帆等4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15 年5月13日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目前,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根据公司自查及公司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复函,除前述已披露的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其他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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