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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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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39 股票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5-071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飞达;证券代码:002239)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 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5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5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公司股票于 2015年7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自有资金与并购贷款方式购买AITS L.P.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AIR INTERNATIONAL THERMAL (LUXEMBOURG) S.à R.L.、AIR INTERNATIONAL THERMAL (BELGIUM) NV 和AITS US INC. 的10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金飞达 股票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5-072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至2015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15:00至2015年7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

 (三)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666号)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参加会议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凡2015年7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关于增补张永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王强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丁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关于增补郑宇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邓超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首发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上述1-6项议案均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一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侯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参加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239

 3、投票简称:金飞投票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

 (4)因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只有1名,故议案2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5)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6)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碧华路 3 号

 联系电话:0513-80169115 传 真: 0513-80167999

 联 系 人:沈 燕 邮 编: 226300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附 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7月20日召开的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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