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投资事项,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索芙特,证券代码:000662)于2015年7月7日13时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号)。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目前相关方案尚在论证中,因公司筹划重大投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5年8月5日前恢复交易。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