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和方式:2015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5年7月13日上午,在梅州市沿江东路滨江新村B00栋12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和列席人员:董事梁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选举董事梁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长不同时兼任总经理职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免去梁斌先生总经理职务。
公司4名独立董事就免去梁斌先生总经理职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梁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华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免去华如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4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离职及新聘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董事长候选人简历
梁斌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2年11月-2006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2015年7月兼任公司总经理。200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梁斌先生持有公司2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梁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条件,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董事长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专业水平,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第10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
华如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华如先生曾任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9月-2015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华如先生持有公司6.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8%。华如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华如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正常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专业水平,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第10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