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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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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司法解冻的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司法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戚建生、戚建萍转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2015)绍越商初字第1969-1号、(2015)绍越商初字第1970-1号通知书。冻结原因详见2015年6月20日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其他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戚建萍、戚建生提供了相应的物权做抵押,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申请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协助执行。法院已协助解除冻结戚建生名下,所持证券简称:宏磊股份;证券代号:002647;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共200万股。解冻范围包括冻结期间所关的红股(含转增股)、配股。截止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之一戚建生持有公司股票12,1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5%,其中有100万股于2014年12月15日质押给恒丰银行绍兴支行,其他股票无质押状态。法院已协助解除冻结戚建萍名下,所持证券简称:宏磊股份;证券代码:002647;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共80423200股。解冻范围包括冻结期间所关的红股(含转增股)、配股。戚建萍名下解除为轮候冻结。截止本公告日,戚建萍现持有公司股份总计80,4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25%。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其中质押的公司股份70,0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89%。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股份”或“公司”)收到大股东行动一致人金敏燕通知,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表确认书》:金敏燕协议转让给陈海昌11561160股于2015年7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部分股份在转让前后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陈海昌持有宏磊股份11561160股,持股比例为5.27%,为公司的第五大股东。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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