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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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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编号:2015-05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相关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河北证监局下发了冀证监发【2015】111号《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紧急通知》,为了积极配合河北证监局的上述通知,公司鼓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或增持本公司股票,上述人员承诺如下:

 1、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以下人员自公司股票复牌后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并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增持金额如下(实际交易金额与下述金额可能存在误差):

 ■

 马宝亮、孟奎、徐刚不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增持。

 3、公司倡议全体员工,择机购买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

 4、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购买或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编号:2015-05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星化工,证券代码:002442)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一、本次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拟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二、本次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根据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在停牌期间公司管理层向员工代表简要介绍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后续管理方式、锁定期及退出安排等方面内容,与员工代表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倾听了员工代表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经与公司员工代表的沟通,多数员工代表认为公司考虑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将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2015年7月9日,河北证监局下发了冀证监发【2015】111号《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紧急通知》鼓励董、监、高管理人员积极增持本公司股票。为了积极响应河北证监局的通知,本公司征求了上述人员的增持意愿。增持行为结束后参与本次增持的管理人员在今后的筹资问题上将形成一定困难,故此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时机尚不成熟。鉴于此,公司管理层经讨论并充分考虑到多数员工代表的意见,决定终止筹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股权激励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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