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前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以实际行动稳定投资者对公司的市场预期,坚定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制定如下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精神,公司支持鼓励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二、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工作,强化竞争力,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实际控制人姜剑先生及公司董事管琛、于秀庆,计划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参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的认购。
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认购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本次参与配套融资认购系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
三、公司承诺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五、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公司将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