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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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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整合风电资产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06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整合风电资产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以所持的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作价向其控股企业珠海富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风能”)出资,其中25,987.5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富华风能另一股东珠海汇达丰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达丰电力”)不参与本次新增注册资本认购。增资完成后,富华风能注册资本将由16,200万元增加至42,187.50万元。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富华风能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富华风能注册资本将由16,200万元增加至42,187.50万元,电力集团以股权作价出资25,987.50万元,汇达丰电力不参与本次增资。

 变更注册资本后,富华风能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06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下属企业正在筹划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8日开市起停牌,于 2015年 7 月 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下属企业珠海富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富华风能”)管理层与潜在投资者就增资扩股事项进行了深入论证,目前已与珠海领先互联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中心等多家投资方达成初步意向,同意在各方确认的估值条件下向富华风能实施增资扩股,预计新增投入资金壹亿元以上。具体投资条款待后续《增资扩股协议》中予以明确,上述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06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及目的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截止本报告日持有公司股份 20,392.39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3%)的通知:珠海港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有关精神,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计划自 2015年 7 月 14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当二级市场股价严重偏离公司内在价值大幅下跌时,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预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珠海港集团自有资金。

 二、增持方式

 珠海港集团将根据股票二级市场的实际情况,自 2015年 7 月 14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珠海港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持续关注珠海港集团后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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