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及吉林省监管局的要求,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股价稳定。
1、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推进公司升级转型,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以合理合法、符合公司战略的方式回报股东。
2、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3、经大股东研究决定,由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在参与增发的情况下,拟在一个月内择机以不低于218万元增持本公司股票。
4、公司决定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