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上述人员郑重承诺:自本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董事高学林先生、董事施玉安先生、监事孟宪慧先生同时承诺,自 2015 年 7 月10日起的六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增持不少于其 2015 年上半年累计减持股票金额的 10%,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公司也鼓励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增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