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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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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5-07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
及公司维持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层一方面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步有序,另一方面及时与控股股东就稳定股价、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未来健康发展达成一致意见,向社会做如下承诺:

 一、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健康的发展,坚定维护中国资本市场的稳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以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的金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即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三、东旭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本公司股份。同时公司鼓励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增持金额及方案后续及时披露。

 四、公司已成立员工持股计划,以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计划。

 五、公司目前生产状况运行良好。公司将继续诚信经营、创新发展,提升公司业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运营效率。

 六、公司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时、完整地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七、公司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电话、网站、互动平台、信息披露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树立投资者的信心。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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