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稳定投资者对公司的市场预期,坚定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以下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
一、公司控股股东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51号文件精神,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共同参与稳定公司股价,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并承诺自增持之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三、公司将继续推进未来发展战略,坚定落实好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和主要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管理管理,通过交易所互动易等交流平台,增进与投资者的交流与互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五、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