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关于增持本公司股票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精神。银河集团拟在30日内(自2015年7月10日起算),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不低于1000万股,购买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1亿元。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