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5-2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股票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公司股票价格也出现波动。基于对中国经济、资本市场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资本市场尽快恢复健康、平稳,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坚持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从基本面上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二、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自2002年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以来,从未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未来6个月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前述人员买卖股票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效结合,促使各方共同致力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交易所“互动易”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彼此间的了解与信任,坚定投资者信心。公司已于2015年7月10日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关于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倡议,并签署倡议书。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