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公司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非理性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三、公司继续坚持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将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公司的“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方式,及时与投资者沟通,增进交流互信,为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创造有利条件。
四、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商业模式转型,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