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将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要求,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并积极研究和探讨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行性,依法依规维护公司的股价稳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同时,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前述人员买卖股票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在法律法规许可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推动公司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四、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努力推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继续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维护好公司的市场形象,提振投资者信心。
六、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管理团队稳定。公司将立足长远扎实做好实业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以较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