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清波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
1、 增持人:林清波先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3、 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4、 增持股份金额:其中林清波先生拟通过其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2500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其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2000万元。
5、 增持时间: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