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自身价值的认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如下措施:
一、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积极实施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加快既定战略方向发展。力争在智能装备与服务、高端医疗装备与服务、节能环保绿色产业、新材料等四大产业方向取得更多进展,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2、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坚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为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投资者主动沟通,特别是与中小投资者的真诚沟通。中小投资者可以自由选择通过电话、邮件、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沟通会、公司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公司发展战略、战略实施、经营状况、投资方向、面临风险因素等客观信息,独立思考、独立决策,理性投资。
4、严格执行证监会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证监会〔2015〕18号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5、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监事初铭志先生,副总经理于传福先生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合规方式,在公司复牌且完成开立资管账户后二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倡导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理念,共同分享上市公司发展成果。
二、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将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一如既往,锐意进取、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在“宽博笃实,惟济民生”的企业核心价值理念下,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加快战略实施,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以优良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支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