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A股市场剧烈波动,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拟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积极参与公司配股并增持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自2014年9月至今,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减持公司股份;2015年6月底7月初公司配股正式发行,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认购并增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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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董监高声明及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声明及承诺: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并自7月10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王跃荣、苏龙州、袁合志、章伟民等4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并自7月10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加强经营管理,加快产业优化,提升盈利水平,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规范运作,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推进产业升级转型,同时,积极寻求收购兼并机会,通过外延式地扩张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宽公司经营领域,扩大市场空间,提升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的透明度
公司将一如既往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的透明度。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