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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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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股票代码:600103 公告编号:临2015-05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事项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轻纺”)函告,因其拟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2015年7月10日,公司接到福建轻纺函告,其所筹划的涉及我司的重大事项系其与河南省投资集团公司合作洽谈有关浆纸整合业务。在市场整合上,考虑到河南省内的水泥包装标准仍然允许使用复膜袋,尚未推行纸袋绿色包装,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纸袋纸用量仍然难于大规模推开;在发展方向上,河南省内超声波草浆技术得到了较好发展,但由于超声波木浆技术仍处于研发阶段,该技术的装备产业化尚待时日。鉴此,双方认为,目前在市场整合和装备产业化领域的合作时机尚不成熟。

 福建轻纺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上述重大事项。为此,公司特申请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转型升级的既定战略规划。公司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股票代码:600103 公告编号:临2015-05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2015年7月9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轻纺”)进行了充分沟通,对于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达成共识,并制定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如下:

 一、鉴于股市非理性波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遵守《证监会公告》(2015第18号)之规定,从文件规定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同时,公司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增持公司股份。

 二、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或推进股东增持股份方式,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经研究,公司计划在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3日公司股票复牌起),通过证券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如公司股份回购因不可预见因素无法实现,福建轻纺(或者一致行动人)已承诺将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同时,也不排除上述两种方案同步实施,并承诺回购和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三、公司将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诚邀各类投资者走进公司,了解公司,共同见证公司发展,增进对公司的认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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