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5-027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不减持并择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宁沪高速”) 于2015年7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通控股”)的函件,由于本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目前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宁沪高速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宁沪高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交通控股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在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宁沪高速股票;

 2、交通控股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择机增持宁沪高速股票;

 3、交通控股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宁沪高速的经营发展,帮助本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回报投资者。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