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波动,为稳定市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证券市场的良好市场环境,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公司将扎实做好实业,强化核心竞争力,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维护好公司利益,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研究增持、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回购等相关事宜。
四、公司将充分发挥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作用,及时与投资者沟通,真实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看好,公司最终控制人近年来已增持了公司股票,同时,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正积极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目前已经进入证监会审核阶段。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的走势,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