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8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受让四川锐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南电力”)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300万元。截至目前,股权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毕,锐南电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公司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曾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四川锐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职。曾珠女士未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也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
2、肖开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生,四川锐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职。肖开宇先生未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也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
上述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受让锐南电力100%股权。
2、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9,749,707.17元,总负债0元,净资产19,749,707.17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221,916.32元,净利润-221,916.32元(未经审计数据)。
截止2015年5月31日,总资产3,102,592.18元,总负债15,600.00元,净资产3,086,992.18元;2015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16,662,714.99元,净利润-16,662,714.99元(未经审计数据)。
3、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近日,锐南电力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取得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四川锐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510000000328930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1栋8层804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曾珠
注册资本:2000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工程、送变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锐南电力利用自身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开展电力基建工程EPC总承包业务。本次对外投资将与公司既有业务发挥协同效应,带动公司产品线销售,同时公司可涉足海外电力基建工程EPC总承包业务,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以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8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6,09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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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该部分现金股利暂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将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
(一)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8.655元/股调整为8.625元/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13.83元/份调整为13.80元/份。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后,公司非公开发行底价应由25.65元/股调整为25.62元/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22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幼平
咨询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电话:0755-26719679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