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鉴于近期市场流动性问题开始缓解,各行业指数失真现象不再严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自2015年7月9日起,对长期停牌股票采取 “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时,不再对行业指数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等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对其恢复收盘价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