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电力)《关于增持内蒙华电股份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情况
北方电力根据《关于不减持内蒙华电股份的承诺》,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其他股东负责的态度,7月9日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为0.009%。北方电力累计持有本公司股票3,289,093,203股,持股比例为56.63%。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如内蒙华电股票价格严重偏离其实际价值时,北方电力将适时开展增持内蒙华电股份工作。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北方电力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