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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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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5-033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 于2015年7月1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董事长刘文静女士,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孙传志先生以及董事、董事会秘书韩邦友先生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董事长刘文静女士,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孙传志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韩邦友先生。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亦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和保护公司股东利益。

 三、增持计划

 上述人员拟合计出资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股份,该增持计划将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实施完成。

 四、增持方式

 根据股票二级市场实际情况,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五、增持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六、承诺事项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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