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作出如下承诺:
一、从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12个月内,京能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京能电力股份。
二、如京能电力股票价格严重偏离其实际价值时,京能集团将适时开展增持京能电力股份工作。
三、京能集团将履行各项承诺,支持京能电力发展,增强京能电力核心竞争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