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5-04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控股股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出资7.3亿元,增持公司1340万股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设立员工持股计划,出资不超过6,550万元,增持不超过120.22万股公司股份。其中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合计出资达1,328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0.27%。(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已于 2015年6月25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若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时,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公司支持、鼓励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买入公司股票,同时公司将积极探索其他方式,维护市场稳定、维护公司价值。

 三、公司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盈利水平,用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股东及投资者。

 四、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努力推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五、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