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10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东方国信(代码:300166)”、“海康威视(代码:002415)”、“捷成股份(代码:300182)”、“科大讯飞(代码:002230)”、“科大智能(代码:300222)”、“神州信息(代码:000555)”、“万昌科技(代码:002581)”、“信雅达(代码:600571)”、“佐力药业(代码:300181)”、“科伦药业(代码:002422)”、“双鹭药业(代码:002038)”、“华兰生物(代码:002007)”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