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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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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5-04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稳定公司股价,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针对上述预案,做出了相应稳定股价的承诺。上述预案和相关承诺依然处于有效期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近期A股市场波动剧烈,公司股价也受到一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稳定公司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

 第一,自本次《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至2015年12月31日,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且公司股票价格低于本预案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的最低收盘价格12.44元/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12个月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不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第二,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专注经营发展,增强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回报投资者。同时继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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