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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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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5-04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精神要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制定了以下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意向增持公司股份

 1、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新育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意向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二级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及增持数量由增持人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安排。

 2、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张新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9%,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科锐北方持有公司93,054,7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63%。

 (2)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披露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张新育先生拟出资16,040.06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出资1,073.39万元认购由其及财务总监李金明先生及其他非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层及普通员工发起设立的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3)本次增持意向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相关情况,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承诺事项

 张新育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控股股东承诺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科锐北方承诺:自即日起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1月9日止)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工作

 公司将继续做好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通过交易所互动平台、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活动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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