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城投资”),近期与象山县人民政府相关机构正在洽谈关于合作发起成立PPP产业基金事宜,鉴于拟设立的PPP产业基金总规模较大,PPP项目又系公司重大战略发展方向,与此相关事项为公司股价敏感事项。因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起停牌,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现将上述PPP产业基金洽谈进展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明城投资与象山县人民政府合作方式:
1、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象山县人民政府拟授权象山地方国有资本与明城投资合作成立象山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暂定名)。
2、象山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ppp产业基金的管理人,将负责PPP产业基金的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工作。
3、公司将利用上市建筑企业的行业优势,作为专业技术支持,负责PPP产业基金投资项目的设计(含设计优化)、建筑施工、建设管理等。明城投资作为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和基金普通合伙人(GP)的股东方之一,参与发起设立PPP产业基金,将利用其项目投资管理经验,在基金募集、投资交易结构设计、项目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基金规模及投资方向
发起成立的上述PPP产业基金总规模将结合项目及规划再行确定并逐步募集到位;资金将主要投资象山地区(可适当延伸至宁波地区)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类PPP项目,积极运用产业基金模式拓展PPP项目的融资渠道,推动PPP项目落地。
由于上述基金规模、各方具体出资比例及认购份额、基金管理架构等方案还需进一步论证,基金认购及成立,政府尚需要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复牌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