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1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关于增持大通燃气股份计划的函》,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大通集团拟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 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从即日起12个月内,大通集团承诺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票;并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增持的股票在6个月内不减持。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大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8,280,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8%。本次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