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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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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对长期停牌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10日起,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因重大事项而停牌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股票三安光电(股票代码:600703)、力帆股份(股票代码:601777)、康得新(股票代码:002450)、龙净环保(股票代码:600388)和航天通信(股票代码:60067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其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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