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A股市场的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切实执行中国证监会【2015】18号公告,从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增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21、022号),根据市场形势,必要时将继续择机增持。
三、公司将继续推进“互联网+”的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四、公司将更加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彼此间了解,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