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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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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7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及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针对当前资本市场的非理性波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倡议和福建证监局《关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发【2015】153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研究,制定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拟由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专项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鉴于公司目前股票因拟筹划相关金融资产的重大交易事项处于停牌阶段,增持期限为公司股票复牌后的10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计划。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详见公司2015-72号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争取早日入市

 为了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2015-62号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实施,总规模不超过12亿元,其中第一期规模约为6亿元,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将在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正抓紧落实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实施员工持股,维护股价稳定。

 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黄敏女士,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公告〔2015〕18号规定,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公司将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主动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坚定投资者信心。

 五、公司将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诚信经营、规范运作,集中优势资源,加速公司以房地产为核心、以金融和投资为两翼的战略落地,继续保持快速稳健发展,不断做大做强上市公司,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抗风险能力,为投资者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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