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金宇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5-035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相关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异常波动,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均遭受重大影响。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证监会等多部委的号召,采取切实措施,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特制订如下方案: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正在拟定增持计划,鼓励公司高管及员工购买或增持公司股票,该事项正在筹划过程中,公司将尽快确定相关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农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承诺在证监会《通知》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坚持走市场化、国际化道路,大力发展生物制药主营业务,不断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以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依法及时披露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