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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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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14招商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 2015-07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14招商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对本公司于2015年发行的公司债券“14招商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上海新世纪对本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14招商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评级时间:2015年7月8日;编号:新世纪跟踪[2015]100467),本公司债券“14招商债”的信用等级为AAA,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评级时间:2015年7月8日)的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 2015-07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10日下午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在公司45楼会议室召开。因情况紧急,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宫少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宫少林、洪小源、华立、熊贤良、王岩、郭健、彭磊、孙月英、黄坚、曹栋、衣锡群、刘嘉凌、丁慧平、徐华、杨钧。应出席会议15人,实际出席15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1、公司2015年度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合计额不超过(实时)净资本规模的100%,其中,A股股票方向性投资(以投资成本计)不超过2015年6月30日净资本规模的50%;

 2、公司2015年度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额度不超过(实时)净资本规模的400%;

 3、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机会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各项监管要求和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进行投资。

 注: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

 上述额度为根据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2015年7月27日以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当日上午在深圳市博林诺富特酒店召开。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5-07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27日 10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博林诺富特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27日

 至2015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股票是沪股通股票

 由于公司股票是沪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沪股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受托人身份证。

 3、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股东办理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6、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

 2015年7月21日、7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5楼(邮编:518026)。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960157、82960432、82943285

 传真:0755-82944669

 联系人:廖女士 张先生 孙女士

 (二)本次会议费用自理。

 (三)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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